集中治理!7月至12月!
近日,我市开展河湖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充分发挥我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通过构建,强化检察监督、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提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执法司法联动能力,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无缝衔接,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和非法采砂、侵占河湖水域等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各类涉河湖违法违规案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提供有力保障。
专项行动围绕“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工作思路,从河湖长制落地见效、河湖渠沟“清四乱”治理、河湖水质治理、侵占河道妨碍行洪治理、河道采砂治理、河湖渠沟违法排污治理、涉河湖违法犯罪惩治、其他重大敏感问题等八个方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无缝衔接;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理,严肃查处各类涉河湖渠沟违法违规案件,遏增量,清存量;推动河湖管理保护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此次行动从7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期间,市旗两级河长办将加大对涉河湖违法行为高发行业的重点监管力度,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检察监督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严禁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件,一查到底,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市河湖集中治理行动工作组将对全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水域采取明察暗访,发现重大问题和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行动组织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地方,开展定向督查。
来源: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编辑:王婷
校对:王婧
审核:廖斌
终审:张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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