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天朔打人事件的前因后果是什么?

2020-05-11社会1110

臧天朔被抓,与其在北京开酒吧时雇用的一批以东北人为 臧天朔聚众斗殴获刑6年(5张)主的势力团伙有关。2003年,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一起聚众斗殴事件。当时在廊坊开办酒吧的孙某与合伙人发生利益冲突,从北京找来一批东北人,与对方在廊坊火车站发生火拼,造成一人死亡,而那批东北人背后的老板便是臧天朔。此外,在本市通州区武夷花园发生的一起斗殴事件,幕后人物也是臧天朔。臧天朔手下的这伙人与本市发生的多起聚众斗殴事件均有关。公安部门随后对多起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初步调查出一个以臧天朔为首的势力团伙。 “朋友”迪吧 生活中的臧天朔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臧天朔与孙宝和(已判决)于2002年10月间,在河北省廊坊市步行街合伙经营“朋友”迪吧,并于2002年底聘用被告人吕长春为该迪吧日常负责的总经理。后臧、孙双方产生经济纠纷,孙宝和退出该迪吧经营并于2003年1月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他人。2003年6月20日晚九时许,孙宝和以索要股份转让款为由带领多人前往“朋友”迪吧,遭到“朋友”迪吧副总经理鞠志明和几名保安的阻拦,双方发生口角,孙宝和遂与被告人吕长春电话联系,在电话中互相辱骂并约定双方纠集人员见面。随后,被告人吕长春前往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被告人臧天朔所经营的“有戏”酒吧,与臧商议并在臧的授意下,纠集商德军(已判决)等近百人持砍刀、铁管、木棍等凶器驾车来到河北省廊坊市火车站广场与孙宝和带领的二十余人发生械斗。在械斗中,孙宝和一方的孟龙被钝器击打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还造成李永海、宋雨生及无辜人员轻伤。斗殴后,被告人吕长春即将有关情况告知被告人臧天朔并潜逃。2004年至2005年间,在回到北京的被告人吕长春的要求下,臧将自己母亲名下的北京市朝阳区某处的房屋提供给吕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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